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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商慎打“绿色牌”

2000-11-08 来源:生活时报 辛 华 我有话说

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顾云昌日前在贵阳召开的全国首届房屋置换经验交流展示会上透露,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将积极推行“绿色住宅”认证制度。“绿色住宅”有望成为今后住宅业的发展趋势,但要正确引导和政策扶持,才能步入良性循环发展轨道。看罢这一消息,不禁为“绿色住宅”认证制度的出台拍手叫好!

最近几年,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竞争的加剧,一些房地产商纷纷打出了“绿色牌”,试图以“绿色住宅”吸引消费者。像什么“环保小区”、“生态小区”,还有这“雅园”那“绿居”的,直撩拨得消费者有些找不着北。在这些被冠以“绿色”、“生态”、“环保”字样的住宅小区中,有的房地产商“说做一致”,建成后的小区内环境幽雅,为购房者营造了一片温馨。而有些房地产商打“绿色牌”完全是一种商业炒作,“绿色住宅”的理念根本没有纳入他们的建设中。有些小区只是突兀地矗立着几座高楼,花卉、草皮等绿色标志难觅踪影,这样的住宅也被冠以“绿色住宅”,好生让人失望!

“绿色住宅”绝不是说说而已,而是有着更多的实际内涵,一座住宅小区被冠以“绿色住宅”的雅号,必须在生态环境、绿色指标等都达标的情况下才行,不能信口开河,乱说一气,动辄以“绿色住宅”诱使购房者上当受骗,这是一种为法律所不允许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曾明确规定: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或者其它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商品房作为一种不动产,作为一种商品,也必须体现这一要求。房地产商既然标明是“绿色住宅”,那他提供给购房者的住宅就必须是货真价实的“绿色住宅”,如果与实际情况不符,购房者完全可以依据《消法》对不法房地产商进行投诉。

市场经济是一种信誉经济,不是随心所欲的吹牛经济。对购房者进行欺骗性宣传是要吃官司的。鉴于此,经有关部门认证后可放心大胆的打出“绿色牌”,若未认证,未达标,最好还是实事求是好,不要图一时宣传需要而“损了夫人又折兵”。愿房地产商能恪守良好的商业信誉,少玩“绿色牌”的文字游戏。这既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房地产市场的客观需要,也是房地产商以诚立市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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